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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论文

游客这样身亡景区不买单!

作者:郭永康律师  时间:2021年01月19日
案情回顾一成年游客到鹤壁某景区旅游时,未按照景区设置的正常游览线路参观旅游,意外坠崖死亡,死者家属将经营管理景区的旅游公司起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60万元。法院会支持他们的诉求吗?故事的开始是这样

2018年9月13日,游客刘某购票后到某旅游公司经营管理的淇县云梦山景区旅游。刘某沿景区的石板步道行至景区边界观景亭处,尽管景区石板步道设有游览路线指示标牌和温馨提示,但刘某未走景区石板步道,而是沿着草丛中的小路离开景区,穿过杂草丛一直到河南省卫辉市安都乡秦窑村山上。

2018年9月14日,刘某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。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,认定刘某属意外坠崖身亡。刘某的家属将某旅游公司诉至法院。法院、一审、二审、再审均驳回了刘某家属的诉讼请求。

不让守法者为他人过错买单
成年人理应是自身风险的第一责任人。游客自冒风险,自行脱离旅游线路到远远超出景区以外的区域,已经不在景区经营者所能预见和控制的风险范围,应当自行承担其行为后果。本案中游客意外死亡,令人同情,但是景区经营管理者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要依法严格认定,不能以情感或结果责任主义为导向,将损失交由并不违约或并无过错的景区经营管理者承担。本案司法裁判传递了公正、法治的正能量。
近年来,不遵守景区规则、不服从景区管理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的纠纷不断在媒体上报道,相关案件引起了社会热议。景区的经营管理者固然要履行风险警示、告知义务,尽到依法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,但是游客在游览过程中,也要遵守景区的游客行为规范,按照景区规划和设置的游览线路文明旅游、安全旅游。本案司法裁判为全社会树立了规则,引导社会公众讲文明、重规则,做守法、理性的公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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